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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成形用连续热浸镀低碳钢钢板和钢带——交货技术条件

更新时间:2009-06-11  |  点击率:4203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厚度在 0.35mm~3.0mm(除非另有协议,见 1.2)的连续热浸镀低碳钢镀锌(Z)、
镀锌铁合金(ZF)、镀锌铝合金(ZA)、镀铝锌合金(AZ)和镀铝硅合金(AS)(见表 1)的钢板和
钢带的交货技术要求。这里的厚度是指交货产品镀层后的zui终厚度。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宽度的钢带和从宽度≥600mm 的钢带剪切而成的钢板及从宽度<600mm 的钢
带剪切而成的定尺产品。
1.2  如果在询价和订货时有协议,本标准也适用于厚度>3.0mm的连续热浸镀镀层扁平材产品。在这
种情况下,产品的力学性能、镀层附着性和表面质量要求都应在订货或询价时进行协商。
1.3  本标准规定的产品主要用于那些将冷成形性和耐腐蚀性作为重要参考因素的场合下。合金的耐
腐蚀性与镀层厚度成正比(见 7.3.2)。
1.4  本标准不适用于:
* 结构用热浸镀镀层扁平材产品(见 EN10326);
* 冷轧电镀扁平材钢产品(见 EN 10152);
* 连续有机镀层(涂层带卷)扁平材钢产品(见 EN 10169-1、EN 10169-2 和 EN 10169-3)
* 冷成形用较高屈服强度的连续热浸镀涂层钢板和钢带(见 EN 10292)。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包括修改单)。
EN 10002-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实验方法
EN 10020:2000  钢牌号定义和分类
EN 10021:1993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EN 10027-1  钢代号体系—第1部分:钢名称、基本符号
EN 10027-2  钢代号体系—第2部分:数字代号体系
EN 10079  钢产品分类
EN 10143  连续热浸镀金属镀层钢板和钢带—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EN 10204 金属产品—检验文件的类型
EN 10113 金属材料—钢板和钢带—塑性应变比的测定
EN 10275金属材料—钢板和钢带—拉伸应变硬化指数的测定
EN 10260 钢代号体系—补充符号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除采用EN 10020:2000、EN 10021:1993、EN 10079:1992、EN 10204:1991中的术语和定
义外,还采用如下术语和定义:
注1 钢铁的防护一般导则见EN ISO 14713.
注2 连续热浸镀钢带镀层的成分见3.1到3.4。
3.1 热浸镀锌镀层(Z)
将准备好的产品浸入到纯度至少为99%的熔融的锌液中获得的锌镀层(另见7.4.2)。
3.2 热浸镀锌-铁镀层(ZF)
将准备好的产品浸入到纯度至少为99%的熔融的锌液中获得锌镀层,然后退火,形成至少含有
8%~12%的铁的铁-锌镀层(另见7.4.3)。
3.3 热浸镀锌铝合金镀层(ZA)
将准备好的产品浸入到含有大约5%铝的熔融的锌液中获得的锌铝合金镀层。
3.4 热浸镀铝锌合金镀层(AZ)

将准备好的产品浸入到含有大约55%铝、1.6%硅的熔融的锌液中获得的铝锌合金镀层。
3.5 热浸镀铝硅合金镀层(AS)
将准备好的产品浸入到含有大约8%~11%硅的熔融的铝液中获得的铝硅合金镀层。
3.6 镀层重量
2
镀层重量是产品两个面的镀层总重量(用g/m 表示)。
 
4 分类和代号
4.1 根据EN 10020本标准包括的牌号为非合金钢。这些牌号按照其冷成形性能的递增进行分类(见
表1)。
DX51D:弯曲和成形级; 
DX52D:冲压级;
DX53D:深冲级:
DX54D:特殊深冲级;
DX55D:特殊深冲级,(仅AS),耐热达800℃;
DX56D:特优深冲级;
DX57D:超深冲级。
4.2 代号
4.2.1 钢名称
本标准包括的钢牌号,列于表1中的钢是按照EN 10027-1和CR 10260命名的。
4.2.2 钢的数字代号
本标准包括的钢牌号,列于表1中的钢是按照EN 10027-2命名数字代号的。
 
5 需方应提供的信息
5.1 必要信息
需方应在询价和订货时提供以下信息:
a) 交货数量;
b) 产品类型(钢板、钢带、定尺);
c) 尺寸标准号(EN 10143);
d) 公称尺寸和尺寸外形允许偏差,表征相关特殊偏差的符号(如果有);
e) 术语“钢”;
f) 本标准号(EN 10326);
g) 钢名称或钢数字代号和表1中的热浸镀镀层符号;
2
h) 镀层公称重量代号(例如275=275g/m ,两面,见表3~表6);
i) 镀层表面结构符号(N、M或R,见7.4和表4、表5);
j) 表面质量符号(A、B或C,见7.5);
k) 表面处理(C、O、CO、S、P、PO,见7.6)。
例如,1  钢板,尺寸允许偏差按 EN 10143 中公称厚度为 0.80mm的钢板,特殊要求厚度允许偏
差(S),公称宽度 1200mm,特殊要求宽度允许偏差(S),公称长度 2500mm,特殊要求不平度
2
(FS),按 EN 10327 制造的 DX53D+ZF(1.0355+ZF),镀层重量 275g/m ,镀层表面结构 R,表面
质量 B,表面涂油(O);
1  钢板 EN 10143-0.80S×1200S×2500FS
钢  EN 10327-DX53D+Z275-R-B-O
或者:
1  钢板 EN 10143-0.80S×1200S×2500FS

钢  EN 10327- ZF(1.0355+ZF)+Z275-R-B-O
5.2  可选要求
本标准中列出如下一些可选要求。如果需方没有明确提出如下要求,产品按基本要求供货。
a) 产品交货厚度>3mm(见1.2);
b) 对熔炼分析进行确认(见7.1.2);
c) 产品以适用于制造某种具体的部件的要求来供货(见7.2.2);
d) 镀层重量不同于表3~表5的规定和/或要求差厚钢板(见7.3.2);
e) 大锌花镀层钢板(见7.4.2.1或7.4.5)
f) 在进行铝硅镀层时,对铝铁硅合金层zui大重量有特殊要求(见7.4.6);
g) 对热浸镀铝硅合金镀层产品表面表面结构有特殊要求(B型表面,见7.5.3注);
h) S类镀层(见7.6.5);
i) 无破断产品(见7.7)
j) 冷加工时要求无滑移线(见7.8.2);
k) 产品单面zui大或zui小镀层重量有特殊要求(见7.9.2);
l) 告知哪一面已进行检验(见7.10.1);
m) 按本标准要求进行一致性试验(见8.1.1和8.1.2);
n) 提供检验文件和检验文件的类型(见8.1.2);
o) 采用产品的商标进行标识(见9.2);
p) 包装要求(见10)。
 
6  制造工艺
     炼钢和制造产品的工艺有生产厂决定。
 
7  要求
7.1  化学成分
7.1.1  熔炼分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7.1.2  如果询价和订货时达成协议进行成品分析,则与表 1熔炼分析成分的偏差值应符合表 2规定。
7.2  力学性能
7.2.1  产品以表 1 中的力学性能要求为基础交货。
7.2.2  如果在询价或订货时有协议,表 1 中规定的产品可以以适用于制造某种具体的部件的要求来供
货。这种情况下,表 1中的数值不再适用。拒收的允许偏差值应不超过询价和订货时的规定。
7.2.3  如果按 7.2.1 订货,除非在询价或订货时另有协议,否则,表 1 中的力学性能值适用于如下时
间段内(自产品制造之日到用户生产应用之日)的产品:
—镀层符合表 1 规定的DX51D、DX52D牌号,1个月;
—镀层符合表 1 规定的DX53D、DX54D、DX55D、DX56D、DX57D牌号,6 个月。
7.2.4  拉伸试验的数值适用于横向试样,并且与试样的横截面有无镀层有关。